第(3/3)页 所以对于罗冲这位白手起家,从几十人发展到数万人,把疆域从山洞扩展到方圆数百里的小首领,他还是打心眼里佩服的,最起码他心里明白,他自己就做不到,即使现在让他统治一郡的事务,那也得有汉部落在后面给自己撑腰,不然自己还是做不到。 你自己取得名字叫菱云,这名字不错,不过凌姓汉部落已经有了,是个叫凌风的草原汉子,你们不是一家,暂时还是不要用一个字为好。 就这样,菱部落以极低的价格,用一点白盐,瓷碗,布匹,铁锅等物,轻松就换取了他们所有的甜杆,而且还要对方削好长短,打成捆,帮他们搬到筏子上,连最费时间和金钱的人工都省了。 第一,我们没有汉部落的船,单靠竹筏能运送的东西有限,第二,我们也没有汉部落那么多的物产和科技。 “谢首领赐名,云志以后一定为首领努力做事,早日为汉部落再添新郡。” “云志,我问你,据你所知的那些种植高粱的部落,哦,就是这个长了红米的甜杆,种这个的部落有多少,他们的甜杆有多少,有没有可能一下子全弄回来?”罗冲喝了口高山族自制的茶叶水,对云志问起了甜高粱的事情。 那些湖边部落种植的甜杆,因为无法保存,自己人又无法消耗,最后只能烂掉,可是汉部落的人口众多,有足够的吞吐量,而且这可是带甜味的东西,在这个甜品匮乏的年代,根本不愁没人要,愁的只是不够吃而已。 经过一番简单的效忠和赐名仪式,双方也确认了新的从属关系,从今以后大家也就是一个部落的人了,之前不方便说的一些话,罗冲也可以正式开口询问了。 心里有了这样的对比,罗冲也是毫不畏惧的答应了下来,这次如果操作得当,很可能就是汉部落的一次发展机遇,五万人口啊,比汉部落现在的人口总数都多,把这些人都迁出来,就是再设三个郡都没问题。 这第三,即便我能抛弃湖中的小岛,到沼泽另一侧的陆地上生活,收拢了沿岸的数万人口,那也过不了多少事件就会再次分散,各奔东西的。” 于是乎,一个大量收购甜杆,再转卖给汉部落的计划就浮现在了菱云的脑袋里。 “啧,这家伙还真是个人才啊”罗冲忍不住在心中吐槽了一句。 “哦?为什么你会这么想?难道不是人多力量更大吗?”罗冲继续诱导着菱云往坑里跳,同时也在观察他的反应。 思及至此,罗冲也在上面坐不住了,起身走到堂下把菱云拉了起来。 另一方面,除了水稻之外就是种甜高粱的最多了,高粱也属于禾本科的植物,和水稻是亲戚关系,两种作物同时在沼泽中出现也没什么好稀奇的。 “全弄回来?!那可有不少啊,要是几天没吃完的话,肯定会坏的,现在正是甜杆成熟的季节,但我为了让甜杆保持新鲜,都是让他们分批砍的,每天弄一些,卖完了再砍。 这一下子全弄回来,如果首领多派一些木船的话,那应该能办得到,只是这保存 难道首领有办法把这些甜杆留住,不让它变坏?!” 云志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,一下子激动的站了起来,“我就知道,我就知道,首领果然是个神人,他果然是有办法的” (本章完) 第(3/3)页